受理部門:茨溝街道便民服務大廳戶籍窗口
辦理條件: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。
辦理流程:1、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、警務室或者受公安部門委托的社區(qū)服務機構(gòu)(統(tǒng)稱登記站)進行申報;
2、登記站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,符合條件的,當場受理;
3、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證。
所需材料:1、換領:需持證人將原證件交回登記站;
2、補領: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證。
辦理時限:15日
收費依據(jù)及標準:根據(jù)《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》豫政【2016】76號執(zhí)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