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部門
庫莊鎮(zhèn)派出所、警務室。
辦理條件
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丟失的。
辦理時限
15日。
收費標準及依據(jù)
根據(jù)《河南省居住證實施辦法》豫政【2016】76號執(zhí)行。
辦理地址
庫莊鎮(zhèn)派出所或警務室。
聯(lián)系電話
0374-3815110。
工作時間
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,夏季: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5時至18時;冬季: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4:30至17:30。
辦理流程
1、申請人到居住地派出所、警務室(統(tǒng)稱登記站)進行申報;
2、登記站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,符合條件的,當場受理;
3、縣級公安機關審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證。
所需材料
1、換領:需持證人將原證件交回登記站;
2、補領: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