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部門
戶籍派出所
辦理條件
公民申請遷出戶口,持有戶口《準予遷入證明》,并符合遷出條件的,應當給予辦理戶口遷出手續(xù)。
辦理時限
當場辦理
收費標準及依據(jù)
免費
辦理地址
各鄉(xiāng)鎮(zhèn)便民服務大廳
聯(lián)系電話
0374-5810930
工作時間
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,夏季: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5時至18時;冬季:上午8時至12時,下午14:30至17:30。
辦理流程
戶籍窗口受理,核準后,當場辦理。
所需材料
1、戶口《準予遷入證明》;
2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