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以來,縣司法局高度重視行政訴訟、行政爭議案件化解工作,完善“四項機制”推動府院聯動工作走深走實,我縣行政訴訟發(fā)案量和敗訴率實現了“雙下降”。
一是完善日常工作推進機制。強化府院聯動工作的日常聯絡和溝通協調,通過召開府院聯動協調會,通報行政訴訟和行政爭議化解情況,研究訴前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難點、堵點問題,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思路、措施,推動行政訴訟案件訴前化解工作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,拓展聯席會議內容,推動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。
二是完善周交辦督促督辦機制。結合府院聯動工作推進會,每周對府院聯動工作情況進行梳理總結,督促各涉案單位加大行政爭議化解工作力度,對涉及行政訴訟、行政爭議化解的涉案單位,通過縣政府周交辦的形式,加強工作督導,督促涉案單位行政爭議盡早實現化解。
三是完善工作提醒和通報機制。針對在府院聯動工作中不重視、不主動、不配合的涉案單位,縣府院聯席辦每半月下達工作提醒函進行督促督導,每月30日前通報當月行政爭議和行政訴訟案件化解工作進展情況。
四是完善工作責任追究機制。對多次提醒、交辦的行政訴訟案件,因責任單位不重視、不主動、不作為、推諉扯皮等原因導致敗訴的,建議上級部門或縣紀委啟動責任追究程序,嚴格按照有關責任追究規(guī)定進行追責。
今年1—7月份,我縣行政訴訟案件發(fā)案15件,開庭審理6件,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100%;結案24件(含舊存),敗訴0件;縣人民法院及市中級法院訴前移交行政訴訟、行政爭議案件32件,先后召開5次府院聯動矛盾化解會議,目前已化解6件,行政訴訟發(fā)案量和敗訴率保持“雙下降”態(tài)勢。